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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务+废止+主体消
纳税义务发生时间:
自建:自建成之日次月
委托施工:从办理验收之日次月,
若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应从使用或出租出借当月
购置新建房: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
购买存量房: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、变更登记手续权属证书之次月
出租出借:自交付出租、出借房产之次月
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、出租、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: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
纳税期限:
房产税实行按年计征,分期缴纳
纳税地点:房产所在地。应按房产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。
税收特点:强制性、无偿性
工作时间:上午08:00-11:50 下午13:20-17:30
客服电话:400-133-5880
合作咨询:010-82605892
投诉电话:400-133-5880
邮箱: school@tianyangtax.ne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