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,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秩序。
二、考生本人应提前15分钟进入腾讯会议,进入腾讯会议后应主动修改自己备注名为“考场号-考号-姓名”,并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身份验证核查。
三、考前10分钟,监考人员进行点名,考生需配合监考人员安排依次开启摄像头。
四、监考人员发出开考信号后,考生方可开始答题。
五、考试过程中,参考选手不允许离开手机摄像头范围,保持手机摄像头及麦克风的全程开启。
六、不得在考试位置摆放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有文字的稿纸、图片、资料、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(如手机、照相设备、扫描设备等)或者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物品。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、用品等。
七、正式考试答题后,考生如有问题可举手示意,在获得监考人员同意后,在腾讯会议的对话信息框中发言,未经监考人员批准不得直接讲话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。问题解决过程中,考生必须始终在视频中。
八、凡因考生设备、网络等造成的无法正常考试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,不得向监考员询问。
九、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吸烟,不准喧哗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旁窥、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试题、答案。
十、考生若提前交卷也不得随意离开腾讯会议室,不得关闭摄像头,需保持考试中的要求,直到监考人员发出考试结束的信号方可离开腾讯会议室。
十一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,考生应当立即停止答题提交试卷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,方可逐一离开腾讯会议室。
十二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,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视情节严重予以警告或按成绩无效处理。
十三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经警告两次仍不改正,考后认定给予本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:
(1)未按规定格式修改腾讯会议登录名的行为;
(2)考试中途退出腾讯会议室,关闭手机视频的行为;
(3)考试期间,腾讯会议开启虚拟背景的行为;
(4)考试开始后考生离开摄像头范围的行为;
(5)考试中途切换手机镜头的行为;
(6)考试中途,视频摄像范围内有其他人入镜的行为;
(7)考试中途翻阅书籍资料的行为;
(8)考试中对试卷进行截图或者拍照的行为;
(9)考试过程中,与他人聊天、谈话、交头接耳的行为;
(10)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。